2010/10/20

分 享

分享是一種自發的行為,將自己東西無條件和他人共享或讓度與人,主動而非被動,自願而不強迫,這是難得的舉動,分享物品,分享經驗,分享心得,不論有形無形,都具備了無私的胸懷。

常見的廣告詞 : 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。有能力的人才有條件分享,所以,分享是一件很開心的事,但是,在某些程度上還是要有原則,不合理的請求要有勇氣拒絕,不應有一絲勉強和委屈。然而在態度上,有些人認為分享是應該的,是理所當然的,有求必應寵壞了這些索求者,為難了給予的人。

在學習書法的過程中,我們很幸運能經由老師獲得許多珍貴的筆、墨、紙、硯,這些書寫精品畢竟是師父花了心思研究製作,憑藉多年交情才擁有的資源,沒有徵得同意,不適合轉贈或轉售他人,這樣不但不尊重,更辜負了愛護學生的初衷。如此越界的分享就屬於不恰當。

獨樂樂不如眾樂樂,可以分享的當然不能小氣,不便共享的就請見諒了,很多事物都講求緣份,不該到手就不必強求吧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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